皇家音樂學院一至八級鋼琴考試小貼士:《樂曲評分篇》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!上一次我們提到可以如何選曲,今次讓我們來探討三首樂曲的評分準則。了解樂曲的評分準則,已作出相應的考試前的準備。
相信大家都知道,在皇家音樂學院考試中,考生須彈奏三首樂曲,每首樂曲佔30分,三首樂曲的總分就是90分,全部加起來是整個考試(150分滿分)的五分之三,佔分相當重。所以我們在預備樂曲時,要特別留神,細心準備,現在就讓我們看看考官如何評分吧!
考試時,考官會從以下五方面來評分,如能達致以下要求,就能在考試中取得優異(Distinction) 的成績。
1. 音準(Pitch)
彈奏高度準確,有良好的音準。
2. 節奏(Time )
對樂曲不同的節奏型完全掌握,在適當的時候和位置,有節奏的彈性,節奏風格鮮明丶多變。
3. 音色(Tone )
音色明亮丶有穿透力丶細膩,能根據不同的大小調,作出相應的音色變化。
4. 音樂線條(Shape)
能掌握旋律的起伏,彈奏有方向感,樂句線條優美,有不同的力度(大細聲)變化,感情豐富。
5. 整體演繹 (Performance)
能保持樂曲的完整性,彈奏流暢丶準確,善於與別人溝通,有效地演繹音樂,極具風格。
了解過評分準則後,我們對好的演奏有更清晰的目標,我們要努力磨練自己,向着目標出發,達到應有的水平,最後就能在鋼琴考試中獲取佳績!
*筆者根據皇家音樂學院一至八級術科考試中的課程綱要,整合了以上考試的內容和評分準則。但一切還是以皇家音樂學院術科考試的課程綱要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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